【桂林晚报】桂林“双创”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得到国家旅游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肯定
信息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庄盈  发布时间:2018-06-07  字体+ | 字体-

  我市“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又有新成绩。日前,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我市永福、灌阳、平乐、全州4县成功进入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加上此前已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的5个县(区),桂林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创建县的数量上均居全区首位。

  近年来,桂林市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进程中,重点推进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内容的“双创”工作,并且明确了把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全域旅游作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方向,同步推进“双创”工作,实现“双创双促”,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从“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旨在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2016年,我国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的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开始实施。2016年初,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我市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榜上有名。2016年底,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至此,广西一共16个县(市、区)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名单,桂林市就占到了5席,在14个市中最多。

  入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之后,5县(区)主动把握“创特”工作契机,加大县域旅游发展力度,奋力打造提升特色旅游产品,全面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县域旅游升级版建设。特别是在加快旅游业绩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方面,5县(区)设立了综合性旅游监管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取得了重要进展。2017年12月,自治区旅发委组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组对我市阳朔县和兴安县进行初审,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得到专家高度赞许,截至目前,阳朔县和兴安县已经通过初审,自治区旅发委已上报国家旅游局。

  桂林市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方面也全区领先。阳朔县、兴安县获批成为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全区首批共3个县);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命名龙胜各族自治县为第二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至此,桂林获“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县(区)达到了3个,数量在广西保持第一。2018年初,桂林市荔浦县又获得“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称号。桂林获“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数量已经达到4个。此外,雁山、资源、恭城、灵川已成为创建县。桂林已创建成功的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的数量均居全区首位。

  我市的“双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旅游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肯定,2016年5月,国家旅游局在浙江桐庐召开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现场会,我市阳朔县作为典型代表发言;2016年12月,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与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双创”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桂林市作为代表分享了全域旅游改革创新经验,阳朔县分享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验,雁山区分享了特色旅游名县创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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